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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发放前离职,员工可否主张补发年终奖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06 09:25)    点击:31

  年终奖是指每年度末企业给予员工不封顶的奖励,是对一年来的工作业绩的肯定。实践中,年终奖是否发放、发放条件、发放数额等均与用人单位的效益相关,一般由用人单位通过规章制度决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

  网友咨询:

  年终奖发放前离职,员工可否主张补发年终奖?

  律师解答:

  年终奖发放前离职的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支付年终奖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劳动者的离职原因、离职时间、工作表现以及对单位的贡献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年终奖的发放时间以及发放金额的,劳动者辞职以后,用人单位拒绝发放年终奖的,首先还是建议再次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已对年终奖或者提成等发放标准和发放形式作出了明确约定,且劳动者入职时同意,且公司相应的配套规定已经按程序公示,则企业可以按照约定执行,离职后不再发放。

  律师补充: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奖金”等六个部分组成。年终奖是奖金的一种,故属于劳动报酬的范畴。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的解决】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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