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鬼探头”责任怎么划分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06 10:34) 点击:23 |
“鬼探头”通俗来讲,前方有车辆或障碍物阻挡视线的时候,从路边突然蹿出一辆非机动车或行人,司机避让不及时便会造成车伤人亡的惨剧,其多发于各类车辆、行人交织的路口。 网友咨询: 遇到“鬼探头”责任怎么划分? 律师解答: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在实际类似“鬼探头”的交通事故中,交警一般会判定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机动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 律师补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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