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报废车是否有连带责任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06 11:05) 点击:23 |
报废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法律规定,拼装车或报废车侵权责任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网友咨询: 出借报废车是否有连带责任 律师解答: 如报废车车辆是车主出借给他人驾驶的,那么车主应承担责任。如报废车在已达报废年限后借给第三人,那么车主同样要承担责任。 但如报废车在未报废前已借给第三人,而第三人在达到年限后继续驾驶引起事故的,则责任由第三人承担。车主不用承担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 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律师补充: 开报废车上路会受到哪些处罚? 1、法律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2、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规定处理。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