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赵国荣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交通事故未构成伤残,能否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06 13:51)    点击:32

  精神损害是指自然人因人身权益遭受侵害而产生的精神痛苦、肉体疼痛或其他精神严重反常情况。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严重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未构成伤残,能否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

  律师解答:

  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然人的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因受到不法侵害,造成受害人精神利益损害的,受害人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或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根据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侵害手段、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行为分为一般侵权行为、严重侵权行为、特别严重侵权行为。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赔偿标准。

  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可以要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以充分保障切身利益。

  律师补充: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赵国荣律师提供“合同纠纷  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人身损害  债权债务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赵国荣律师,赵国荣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赵国荣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109720992,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赵国荣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西宁律师 | 西宁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赵国荣律师主页,您是第18303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