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搭乘者中途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咋担责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06 14:49) 点击:43 |
随着私家车的迅速发展,有车一族出于情感考虑,会在上下班路上免费顺带同事、邻居或者在节假日载上亲戚、朋友一起出游。然而,一个法律问题却往往被人们忽视:一旦出了车祸,乘车者受到了人身伤害,损失由谁赔偿或补偿? 网友咨询: 免费搭乘者中途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咋担责 律师解答: 免费搭车出现交通事故的,属于搭乘的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车辆驾驶人的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搭乘的机动车无责任的,由对方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双方驾驶人都有过错的,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律师补充: 乘车发生交通事故谁来赔偿分如下情况: 1、乘客乘坐客运车辆,除因伤亡是乘客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之外,承运人应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2、乘车人无偿搭乘他人车辆,因所乘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或者与其他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使乘客遭受损失承运人应承担适当补偿责任; 3、旅游交通事故,受害者应依据违约责任来要求组团社赔偿,还可以要求肇事车辆所属的汽车公司来进行赔偿。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好意同乘的责任承担】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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