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性犬发狂咬人致伤,谁承担责任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24 13:05) 点击:18 |
狗狗是人类的好朋友。但不当养狗行为会影响他人权益甚至社会公共利益。 网友咨询: 烈性犬发狂咬人致伤,谁承担责任? 律师解答: 烈性犬,是指本身的脾气比较暴躁,而且很具攻击性的犬种。法律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致害责任是特殊类型的动物致害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造成他人损害的,原则上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得以被侵权人有过失而主张不承担或者减轻侵权责任。 如果动物饲养人、管理人没有合理约束犬只,导致受害人被咬成重伤或者死亡的,动物饲养人、管理人还可能被以“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刑事处罚。 动物饲养人应按规定饲养动物。对于养犬人来说,饲养犬只应符合当地养犬管理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系好犬绳,及时制止犬只的过激行为,防止犬只伤人。人们尽量避免抚摸他人宠物,与动物保持一定的距离,减少损害的发生。 律师补充: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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