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赵国荣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未投保交强险发生事故如何担责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24 13:14)    点击:19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根据责任划分,对受害人的损失予以分项赔偿,即使无责,也应当在无责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网友咨询:

  未投保交强险发生事故如何担责?

  律师解答: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因此,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购买交强险是法定的义务,如未依法投保交强险,应当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律师补充: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赵国荣律师提供“合同纠纷  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人身损害  债权债务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赵国荣律师,赵国荣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赵国荣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109720992,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赵国荣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西宁律师 | 西宁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赵国荣律师主页,您是第18205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