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关系”入学,事没办成钱能要回来吗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24 13:43) 点击:104 |
为了能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不少家长托关系、交赞助费,只为孩子能顺利入学,但是入学应走正规途径,不能偏听偏信,否则不仅可能钱物两空,而且还耽误孩子入学。 网友咨询: “托关系”入学,事没办成钱能要回来吗? 律师解答: 违背公序良俗,款项应当予以返还。 双方通过非正常渠道办理孩子升学事宜的委托事项,不符合正常的招生政策及教育管理机制,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故双方之间的委托合同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款项应当予以返还。 在实践中,存在最多的是中介机构,或者其他诈骗分子,谎称自己有能力解决子女入学,违法收取他人财物,然后拒不退还。此种情况,受害人应当及时追究行为人的诈骗刑事责任,或者选择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不当得利。 律师补充: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家长们要以此为戒,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神通广大,以免遭受经济损失,又耽误孩子的上学时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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